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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地图迈向“法治”时代
 发布时间: 2008-03-28 09:48 来源:科技日报

   “去哪不知道怎么走?———没关系!上网查电子地图。”这是当今人们常挂在嘴边的话。

  微软一项调查显示,75%%的网民会经常使用网上地图,这是除搜索功能外,人们对于网络排名第二的需求。

  “互联网地图市场正以惊人的速度繁荣,但现行的法规对互联网地图管理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正在修订之中,互联网环境下的地图市场秩序仍比较混乱,99%%的互联网地图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国家测绘局副局长闵宜仁3月25日公开表示。

  “由于没有法律依据,不少借助互联网地图平台提供地理信息服务的投资者,陆陆续续选择了投石问路方式。”国家测绘局测绘成果管理与应用司司长李永雄告诉记者,过去,他们都是赤脚在外面走。现在要给他们把“鞋”穿上,在规范化的市场准入前提下,让他们想怎么跑就怎么跑。这样也改变了以前“没法治”的局面。

  互联网上传播的地图,作为地理信息的载体之一,同其他地图一样,是国家版图的主要表现形式。一些单位和个人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具资质或未经批准,擅自提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发布错误的国家版图,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威胁国家安全。

  2007年,国家测绘局通过采用网上搜索和重点抽查的方式,检查出登载地图的互联网站有8962个,互联网地理信息服务网站有595个,这些网站登载的地图大多没有依法经过国家或省级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针对这些互联网上的问题地图网站,有人曾经提出,不如都关了。但在主管部门官员看来,规范市场并不等于要将其“一棍子打死”。“地图测绘看似不是国计民生的事情,因此很多人还不知道哪些行为是违法的。”中国测绘宣传中心主任何锋表示。

  为了让广大公众在互联网上使用正确的地图,国家测绘局与外交部等相关部门组织编制了418幅中国地图、世界地图,在国家测绘局网站上发布,供用户免费浏览、下载使用。

  与此同时,测绘部门还一边继续深入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教育,一边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地图管理、保密等法律法规。

  “过去没有互联网,地图产品比较单一。现在地图和互联网技术结合,人民大众对新产品需求与现在法律法规制定有所脱节的现实,也是众多发展中国家都同样面临的问题。”在李永雄看来,经国务院同意,2月25日,国家测绘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互联网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意见》就给了业内人士们一个信号。他透露,下半年有望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新出台的管理条例将增加互联网地图这一章。之前先把《意见》抛出来,就是在给大家敲警钟。意见要求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加强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网站监管的重要性,严格执行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活动的市场准入制度,深入开展国家版图和安全保密意识的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推进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管理的法制建设。

  在3月25日国家测绘局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闵宜仁再三强调,八部门今年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对互联网地图和地理信息服务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治理行动。(杨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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