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中国网络媒体内蒙古行
党的优秀信访干部潘作良
大爱铸忠魂 信仰楷模冯理达

潘璠:统计调查与百姓生活
 刊发时间:2008-09-03 13:59:55 

——我们怎样认识与百姓生活有关的统计数据?

2008719于国家图书馆学术报告厅

 

大家好:

欢迎并感谢各位来听今天的讲座。俗话说“春困秋乏夏打盹,睡不醒的冬三月”,好像这一年到头就没有状态好的时候。现在正是打盹的季节,而且,夏至三更属头伏,今天是数伏的第一天,大家远道而来,很辛苦。在座的各位有三种情况,一是经常来大讲堂听各种讲座,开卷有益;二是非常关注统计数据,对数字记得比我们还清楚;三是来自本系统的同仁。大家对统计数据及统计工作的了解和需求是不同的。我想,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一是介绍一些情况;二是谈谈对一些问题的看法;三是针对社会上的一些看法再谈一些看法。

 

在前两次的讲堂上,很多来宾提了不少问题,有一些问题比较尖锐。有同事说,你的压力大了。我是明知山有虎,只能向虎山行了。因为这个讲座已经广而告之了,言而有信,一诺千金。大家看,我今天讲的内容也多是热点问题。所以,用王岐山副总理在美国演讲时开场的话说,我是冒着“祸从口出”的风险。而按照温总理在记者招待会上的话说,因为是用心在讲,所以一点儿也不紧张。

 

今天之所以确定《统计调查与百姓生活》这样一个题目,因为我一直想强调一个概念,就是统计调查与百姓生活密不可分。过去,我们总是爱说“统计为政府服务、为领导服务”,这是必要的,是从我们中国国情出发必须考虑和坚持的。但是,《数说北京》这部电视系列剧的主题歌唱得好“统计数据好比是空气,时刻都在影响着我和你”。空气对每个人都是不可或缺的。我们把统计数据比作晴雨表、温度计和化验单,统计就应该为所有关心阴晴圆缺、冷暖变化和化验结果的人服务。不仅为政府决策服务,更应该为百姓生活服务。

 

这些年,我们开展了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和农业普查。每一次普查,我们的宣传口号都有“某某普查,利国利民”。但怎么利国利民呢?我们很少拿出具体事例,只能说“国家好,我也好”。几年前,我曾在美国洛杉矶的一个华人居住区看到一则中文宣传广告,内容如下:“想想看,要是您家附近医院提供华语服务有多好”;“参与人口普查”;“公元2000年人口普查的结果将为华人社区所需的服务提供有力资讯”;“为您与下一代,请不要让它空白”;“美国人口普查”。这则广告虽不像我们的广告那样工整对仗、琅琅上口,但优点就是有的放矢,针对性强,把调查和被调查者的需求联系起来,对普查如何利民、数据如何影响百姓生活有了一个明确具体的说法。

我们刚才说的《数说北京》系列短剧,每天在北京电视台五频道播放,一天一集,已经播了四百七十多集,现在还在播。大家想想,在中国的电视荧屏上,能看到多少百集以上的电视剧、特别是情景喜剧?而以其他政府部门的工作为题材的电视作品,虽确有一些较有影响力的作品,但很少有超过50集的。或许,这就是统计工作与其他工作的区别;这就是统计数据的魅力。数据无处不在;数据常说常新。如果不是靠数据的支撑,我们很难设想任何喜剧大师能够每天讲一个不一样的故事,连着讲这么多天。世界上很多事物都有其存在的道理,但并非都有永远存在的道理。而数据确是永恒的。有物质世界就有数据;有人类社会就有数据。什么收入呀、支出呀,物价呀、房价呀,为百姓的吃、穿、用、烧乃至生活的各个方面服务,统计数据实在是大有可为。

接下来,我就讲一些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数据的故事。

第一个故事先讲讲有关房价的统计问题。话说2006420,在一个新闻发布会上,有电视台记者提问为什么会有不同的房价指标数据,新闻发言人做了说明。但当天晚上,该电视台还是按既定的设计播出了专题节目,淡化了详尽的解释,放大了不符合实际的指责。第二天,一位报社记者问我同样的问题。我也详细告诉她,统计部门从来没有简单使用房价这个词;所谓两个数据,一个是期房销售平均价格的增幅,另一个是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两个指标的涵义是不同的。但有的媒体还是把报导的标题定为“谁能告诉百姓实话”。关于统计数据的详细解释都被醒目的标题所淹没了。

其实,世界上的事物是复杂的,而每个统计指标的涵义是有限的;一个指标能够说明一定的问题,但也只能说明一定的问题。期房预售价格是什么?就是您买房时实际付款的价格。今年的销售额除以销售面积,得出一个平均价格,再和去年的价格比较,就得出一个增幅。而指数则强调同质、可比,都是电视机,你不能拿彩色液晶29英寸与当年的9寸黑白相比。房价的变化也需要在相同的结构、质地、地段间进行比较。如果简短说,房价涨了多少,可以,但我们必须告诉您口径。而我们的指数体系叫房屋销售价格指数,里面分商品房和二手房;在二手房里又分住宅和非住宅;住宅里又分普通住宅和高档公寓;普通住宅里又分楼房和平房。大家本可以各取所需。

中国地产界有一位重量级人物,一年多以前也曾研究北京市的房价。不仅在他的博客中推出了多篇研究成果,还在一些媒体上发表了其中的若干篇博文。他在分析了不同价格区间平均房价的变动后,提出了“低价房涨幅变小,高价房涨幅变大”的结论,并认为“这与北京市这两年进行宏观调控,大幅增加了低档房的供应量”有关。按照这样的说法,非专业人士难免跟着他得出“把变小变大平均一下,其实涨幅不大”、“普通民众需要的低价位房价格还在下降”的误判。

后来他意识到了自己的说法有“有表述不当的地方”。其实,他的主要错误是,忽视了低价房售量减少、比重下降这样一个不应忽视的事实。他的数据显示,2006年同2005年相比,北京每平方米售价在6000元以下的房屋平均售价下降了4.3%;售价在20000元以上的房屋平均售价上涨了26.4%;全部房屋平均售价上涨了16.7%。他和支持他观点的人据此认为,北京的房价是因为高价房越来越高所拉动的,而高价位房对老百姓生活影响不大;同时,老百姓需要的低价位房价格还在下降。我们当然希望事实也是如此,但很遗憾,这只是假象。因为他提供的数据显示,2006年每平方米售价在6000元以下的房屋销售面积比上年减少189万平方米,在全部房屋销售面积中的比重由上年的39%下降到29.5%,下降了将近10个百分点。低价位的房越来越少了,其平均价格的下降是和其绝对量、比重的下降有直接因果关系的。

 

我们举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假设20岁及以下的年龄组共有3人,年龄分别是12岁、16岁和20岁,平均年龄是16岁。一年后,20岁的那位进入了21岁及以上年龄组;20岁及以下的年龄组还有2人,年龄分别是13岁和17岁,平均年龄是15岁,比上年下降了1岁。虽然所有人的年龄都随着时光的流逝增长了,但由于低年龄组的人少了,该组的平均年龄下降了。显然,我们不能说年龄低的越来越低;而是年龄低的人越来越少,同时,包括低年龄段在内所有人的年龄都在上升。

 

同样的道理。北京每平方米售价6000元以下房屋的平均售价下降,是因为这个价位房屋减少造成的。一些同地段、同质量的房屋售价都在上涨,有些上升到了6000元以上的价位区间;新盖的低价房多在更远的位置;也就是说,用一年前的价格只能买到更远位置的房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6000元以下房屋的比重以每年近10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几年之后北京房市上还有多少这样价位的房屋,是可想而知的。如果那样,即使这个价位区间的房屋可以白给,对广大购房者来讲又有什么意义呢?所以,北京房地产市场的价格变化其实与他的结论正好相反。而我们在分析房价的时候,必须坚持同质可比的原则,才不会犯方向性的错误。

 

房价我们先说到这儿。接下来我们说说物价,说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就是CPI

 

近一年多来,CPI引起社会的普遍关注和议论。去年319日,国家统计局的新闻发布会由上午10点推迟到下午三点。尽管事后说明这是正常工作调整,但当时很多评论确认这为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也就是CPI有关,并认为这个情况影响到当天的股市变化。为什么会这样看呢?一是认为CPI过高、超过警戒线,就意味着经济可能过热,国家就要宏观调控,就可能影响股市;二是认为CPI过高,存款就贬值,利率就要提高,资金就可能从股市流出。这是统计数据影响百姓生活的一个最突出的例子。

 

关于CPI,前几年有一件事,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认识和解读,或许可以成为一个经典了。领导召开各部门会议,说到近期猪肉涨价,就问“你们那个价格调查有猪肉吗”?局长问处长:“有猪肉吗”?处长没有直接回答有没有猪肉,而是说“有后臀尖”。领导讽刺道:“你们光吃后臀尖,不吃别的地方吗”?作为非专业人士,可能觉得统计工作实在是太搞笑、太弱智了。而统计人清楚,市场上商品种类多如牛毛,必须选择有代表性的规格品,才能进行量化和比较。猪头和猪蹄是不可比的。我们不能简单地说猪肉涨了多少。

 

有一个有影响的全国性报刊,曾发布了一个调查结果,称“85.3%的人感觉自己的生活负担比十年前更重了”。一石激起千层浪,很多媒体纷纷转载,并在显著位置刊发评论文章,以此为依据,对CPI提出质疑。我相信,许多专家和评家是出于一种社会责任感提出问题和意见,但他们确实自己陷入、并且也把公众带入了一个感觉的误区。

 

把被调查者放大为“公众”是一个感觉的误区。报道标题的主语是“85.3%公众”。我们知道,抽样调查是可以推算总体的。要想知道13人亿人的感觉,我们不必要也不可能每个人都问一遍。但是,你要代表谁,就必须对谁有代表性。要按照抽样的原理抽取样本;样本的多少和分布都至关重要。人们从报道中看不出这85.3%是代表全国的公众,还是哪个地区或是哪个领域的公众。如果是指全国公众而言,这7000多人的代表性显然还差得很远;如果只是某个局部,冠之以“公众”两个字就太夸张了。

 

把“生活负担重”等同于生活水平下降是一个感觉的误区。被调查者有生活负担加重的感觉是正常的;但这并不意味着实际生活水平一定下降。你可能为子女的入学而疲于奔波,交了一笔不菲的择校费;你可能因为买房而需要每年还债,但是,你可能已从平房搬进了三居室,可能已把黑白电视换成了彩色背投。人们感觉负担重,很大程度上还有一种心理因素,是“活得太累”的另一种说法。有这种感觉的人,其生活状况未必符合绝对贫困化的标准。换言之,符合绝对贫困化标准的人可能有,但绝到不了85.3%

 

一些学者斩钉截铁地指出,CPI20多年前制定的,已经过时,也不调整。实际情况是,我国目前不仅用国际通用方法计算定基价格指数,且从2001年起增加了汽车、汽油、移动电话、电脑及家庭服务收费、车辆购买使用维修费、电话月租费、有线电视费、非义务教育收费、健身活动收费、物业管理费用、自有住房需缴税费、旅游收费等,从2006年起增加上网费、物业管理费、教育软件开支等,其数量由以前的325种增到接近700种。这些情况,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官方网站上都可以查到。而北京市的代表规格品则扩大到近1500种,而且从2005年开始编制低收入的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去年7月,北京全市CPI仅增长2.1%的时候,低收入者的CPI已经增长6.3%。如果研究物价变化对低收入者的影响,我们就可以用分层的价格指数。

 

近来,很多人说,CPI中应该包括住房。虽然按照国际惯例,CPI不含房价,但很多人说中国有中国的国情,别拿国际惯例说事儿。但我要问问,你们一定要让CPI包括房价,为什么呢?提出或支持这种观点的人,大多没有从理论和操作层面对CPI有深入的研究和思考。“房价计入CPI”,理论上说不通,操作上不可行。因为CPIGDP一样,都是一个按国际标准定义的统计指标。你如果把国际公认的指标口径变了,它就不叫CPI了。

首先,统计指标的科学性在于其口径范围的统一、规范和可比,如果因为国情不同,各个国家和地区都随意颠覆一个国际范围(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内公认的统计指标,指标的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就会大打折扣。第二,发达国家很多人买房也是自己居住,将住房作为投资,其实并不意味着真正的投资。因为住房是一种不动产,不仅可以长期消费,而且可以保值增值。第三,如果把购房作为即期消费纳入CPI,房价的比重将占主导地位,其权重无疑会大到淹没食品价格变化的影响,结果必然还是要把食品价格和房价分别列出、单独观察,“上帝的归上帝,凯撒的归恺撒。”第四,坚持把房价计入CPI,是为了全面反映价格的变化呢,还是给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如果是前者,我们有反映即期消费的CPI,有反映长期消费的房屋销售价格指数体系,一起分析就是了;如果是后者,银行加息也好,采取其它宏观调控措施也罢,两个指数体系摆在那里,更有利于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而如何判断经济形势,如何实施货币政策,那是经济学家和金融部门的事情。但无论是哪一个目的,包含房价的CPI只能掩盖很多实际情况,影响乃至误导决策走向。

 

我们需要明白的是,数据的发布与数据的使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数据应该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变化,但不能因为使用上的问题,而随意改变指标的口径范围。我们不能因为使用数据不合理,而迁怒于这个指标,甚至否定指标存在的意义。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会根据决策者的不同决策,或者说根据不同决策者的不同考量,不停地颠覆国际范围内公认的指标解释。这样势必颠覆统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可比性。

 

下面,我们说说城乡居民生活调查和职工平均工资。

 

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调查的对象为居民家庭,调查内容主要涉及居民收入、支出等反映居民生活水平的有关指标。城镇住户调查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具体方式是向被调查户每月发放记账本,调查户采用日记账方法对其家庭及成员收入和各类消费支出情况进行统计。北京市调查的样本量在国家确定的500户和750户的基础上,均扩大到3000户,对18个区县均有代表性。2007年全市开展大样本调查。为增加代表性,控制误差,2008年已将城镇常规样本扩大到5000户。此外,从2005年开始,我们还连续3年开展了1000户低保户的生活情况调查(700户城镇居民,300户农村居民)。

 

居民人均收入和职工平均工资一样,是两个非常敏感且各方人士关注度最高的指标。高于甚至大大高于公布数字的人士,大多缄口不语,在一旁没事儿偷着乐;低于即使稍微低于公布数字的人士,则往往义愤填膺,指责有人弄虚作假。而统计中人则明白,作为平均指标,高于它低于它都是很正常的,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大约是在非典过去不久,有媒体发布了一条统计新闻:北京市城镇居民收入高低相差10倍。随后,包括网站在内的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显然,消息的发布者和转载者想说明的问题是:收入差距扩大、过大,应该引起重视。但出乎意料的是,广大受众不仅没有赞赏统计部门讲实情、说真话,反而是一片责难之声。一位同事对我说:你快上网看看吧。果然,新浪网上的帖子已有数百之多。一个最有代表性的留言大意如下:我一年收入1万元,他100万元,这就是100倍。况且,低的不到1万元,高的不只100万元,统计局什么水平?

 

我立刻回了一个帖子:这10倍是就群体而言,而非“去掉一个最低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类的极端个体。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对抽样调查的样本按五分法、七分法、九分法进行分组,可以得出不同的数值。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也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当然,统计部门有责任和义务,把统计的口径、范围、含义及方法公之于众,统计工作也应该更加公开、透明。

 

后来,北京市再公布这一类数据、如城镇职工平均工资时,除了平均数,往往还说一些分组和结构数据,指出多数人都在平均线以下,并公布哪个行业高,哪个行业低,并把哪些事情要参考平均工资告诉大家,比如工伤、交通事故理赔呀,交纳各种保险呀,等等。《法制晚报》就刊发评论指出,这才是真正意义的统计分析。这是来自社会的少有的赞扬之声。

 

今年55日,《人民日报》一篇文章提到,国家统计局的数字显示,“2002年以来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增幅都在10%以上,不仅大大高于CPI的增幅,甚至超过GDP增幅。”新浪网的标题说数据引发了质疑,很多网友也跟着拍砖。为什么一听工资的增幅超过物价指数就怒发冲冠呢?这显然是一种近期的感觉。比如今年一季度,全国CPI比去年同期涨了8 %;同时由于很多人的工资在一年之内没有涨,所以造成了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但《人民日报》文章显示的是6年来的数据。在这样长的一段时间内,工资增幅是超过CPI的。不知大家想过没有,如果在六年的时间内,对大多数人而言,工资增长幅度低于CPI,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我们的实际购买能力的下降,意味着实际生活水平的下降,意味着大多数人符合经济学意义上的绝对贫困化标准。这显然不是事实吧?所以,在一个相对长一些的时期内,工资增幅超过CPI增幅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正常的;反之,则是不正常的。

 

此外,同任何其他的统计指标一样,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也有其口径范围。其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单位从个人工资里代扣代缴的养老、失业、医疗、住房公积金费用等,是税前工资;且国家公布的数字不包含私营个体单位。这是造成公布数据与很多人感觉不一致的一个原因。所以,公布数据确实应该讲清口径范围,讲清计算方法。不仅公布一个总平均数,也应把这些差距向公众作一个交代,使各界对概念和结构都有所了解,对总体和个体也有大致的认识。其实每年的年度资料如统计年鉴也都有这些详细的数据。但使用这些数据进行宏观调控和微观决策确是另外的事情。诸如确定工资水平和标准,开展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障,进行工伤和事故赔偿等等,完全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参考不同口径的统计数据。

 

关于绿色GDP问题,其实这和百姓生活关系不大。但是,去年730日,《中国青年报》刊发了该报社会调查中心的一项公众调查显示,96.4%的公众仍坚持认为,“我国有必要进行绿色GDP核算”。许多被调查者都举例,说自己所在地区污染有多严重,表明他们并不太了解绿色GDP的内涵,而且认为这项工作和他们的生活有关系。在此,我也就这个问题讲几个观点。

 

第一,有“绿色GDP”的提法吗?所谓“绿色GDP”,专业的说法应该是“绿色国民经济核算”,国际上也叫“综合环境与经济核算”。我们所说的要扣除环境损失的绿色GDP数据,全世界没有一个国家能算。当然,国际上没有,未必中国不能有。但要考虑为什么国际上核算制度比我们先进得多的国家都没有。

 

第二,环境损失能准确计算并扣除吗?GDP是增量,而资源耗减和环境损失减少的是存量。科学发展到今天,也仍难以对资源和环境的存量进行准确计算,如果计算出一个自欺欺人的耗减量,难道可以永远递减下去吗?诸如臭氧层的破坏、南极冰层的融化,我们如何计算其损失价值并分摊给世界各国、乃至各个省市呢?况且,环境恶化与经济发展的时间并非齐头并进,即使把昆明市、武汉市以前某一年的GDP扣减光,恐怕也难以正确评估昆明滇池和武汉东湖在生态上的损失。 

 

第三,还有其他该扣减的吗?如果扣减资源与环境损失的道理成立,那么该扣减的内容还有很多。假如经济发展导致环境污染使人患病甚至死亡,按照以人为本的理念,这样的损失是不是也该扣减呢?而我们同样没有对人的存量进行计算。生命无价,扣多少才合适?以此类推,是否还应该有红色、蓝色等各种颜色的GDP呢?GDP指标无疑将会被扣减得面目全非、不伦不类了。

 

第四、计算这样一个指标的目的是什么呢?是为了真实地把握经济总量呢,还是为了在环境方面给世人一个警示:如果是前者,那么这个总量绝对是不真实的。且不说扣减的内容有许多虚拟成分,且不说还有许多没有计算进来的内容,即使扣减百分之百准确,这时的总量也已经不是实实在在新创造的价值,既无法与世界各国地区比较,也难以据此进行规划和调控。如果是后者,那么警世的方式很多,说某地区绿色GDP多少多少,或是占GDP的多少多少,这种表示方法远没有说“让东湖的水质回到30年前的程度,还需要30年”更直观和实在。

 

第五、假如“绿色GDP”搁浅了,是因为地方的抵制吗?我不知道这样说的人有没有证据。时下,几乎绝大多数列入国家统计制度的数据都要分省市,如GDP、投资额、零售额、消费价格指数、居民收支等等,都能看出好坏优劣,没听说哪个地方不让公布。即使是节能降耗的新指标,不是也公布了分省的数据吗?各地没有必要跟这样一个说明不了什么问题的新指标较劲。如果有地方真抵制所谓“绿色GDP,首先是因为数据不准确,各地把握标准很难统一,虚拟的成分太多。如果这个指标科学而成熟,在党的一元化领导和举国体制下,从上到下一道令下,就像节能降耗一样,各地抵制得了吗?而且,随着中国各级政府职能的转变,随着省际间经济联系、往来的日益密切,取消省一级GDP考核都是完全可能和可以的。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呢? 

 

接下来,说一说安全感、幸福指数、信心指数等主观调查。

 

这些调查都是反映百姓生活的。说它们是主观调查,就是说调查反映的是被调查者的主观感受,这种感受和他人的观感未必一致。去年322日,北京某报发表了针对统计数据的头条时评说,刚刚开始心农村建设,北京的统计部门很快就公布了北京人的幸福指数,说农民幸福指数高,估计没有人信,也太神笔马良了吧。

 

其实,“国民幸福总值”,最早由不丹国王旺楚克在1970年提出。国家统计局于2006年成立课题组,根据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现状与传统文化背景,提出由8个方面组成的中国国民幸福感测量指标体系,包括:富裕感、愉悦感、期望感、静谧感、归属感、向心感、自由感和情谊感。具体的问题如你是否失眠、家庭是否和谐,等等。也是《北京晚报》去年826消息,荷兰大学教授吕特·费恩霍芬主持的世界幸福数据库最新排名中,丹麦高居全球幸福榜榜首,小国不丹识字人口不足半数,全国90%左右人口以农业为生,却在幸福排名中位列第八。

 

近年来,北京统计部门也一直加强以人为对象的统计;幸福指数的研究当时也至少进行了半年多的时间。郊区农民的幸福指数高于城区的结果,与连续几年的安全感调查趋势也是吻合的。反正如果把居民分成城镇和农村两部分,不是这部分高,就是那部分高。你想当然地认为城镇居民一定高于农民才是合理的?那就不用调查了嘛!其实,这只是一种主观感受,与收入的多少并非总成正比,也没有人要以此为新农村建设“贴金”。

 

在此,还想提一下官方统计和非官方统计的问题。一些社会人士提到,要建立非官方统计,与官方统计相互印证。出发点是好的,可以理解,但问题没有这么简单。官方统计的范围,也就是政府职能涉及的范围。市场调节也好,自由经济也罢,政府都要掌握最基本的国情国力。否则,连一个国家有多少人、吃多少饭都不知道,岂不是要国将不国了?所以,许多国家对官方统计都是充分重视的。一是设立了相应的机构,配备了必要的人员;二是在经费上予以保障,统计部门的经费要经过议会审定,按时拨付;三是给予行政和法律的支持。在国际统计学会(ISI)的大旗下,国际官方统计学会(IAOS)属于重要的一级分会,这是极个别按统计主体而不是按统计学科分类的分会,其旗帜下还有诸多如区域与城市统计学会这样的二级分会。

 

而所谓非官方统计大致可分为两类,一是利用一些官方统计数据、国际组织的统计数据和微观统计资料,进行统计评价和分析。比如瑞士洛桑管理学院所做过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竞争力评价分析;二是利用统计分析方法所进行的各种民意调查。如盖洛普公司、零点公司等。非官方统计与官方统计作用性质不同,彼此是一种互为补充的关系,而并非是一种相互验证的重复统计。胸怀祖国,放眼世界,确实鲜见非官方统计涉及官方统计的领域、特别是对国情国力的宏观指标进行统计的先例。

 

有人举出了《福布斯》的例子,这只是杂志社利用掌握的资料和影响力做的排行,而不是说他们建立了一套专门的统计制度。当前,中外所有的相关专家可以从逻辑关系、匹配程度等诸方面对官方数据进行评估,但很难用现有的民间统计颠覆并替代官方统计。笔者曾经参加过一个课题评审,一位专家说官方的收入统计不准确,而他推荐的一位权威专家的调查,竟然以只相当于官方统计几百分之一的样本代表全国人民。去年以来,一些有影响的非官方统计数据,如“85.3%的人感觉自己的生活负担比10年前更重了北京知识分子平均死亡年龄53“15%的男人给别人养孩子等等,有的并没有公布抽样的比例、样本的分布等最重要的要素,有的则以很小一个局部代替了相当大的一个总体,有的则完全就是张冠李戴。

 

 

本博文链接、评论见:

http://blog.gmw.cn/u/panfan/archives/2008/27003.html

 

 

 

[字体: ]  [打印]  [关闭]  [ 查看网友评论 ]
发表评论
匿名发表  您在以匿名发表时可以输入昵称
    如果您是本站注册用户请将此复选框钩掉,并在下面输入有效的用户名密码。
昵称 密码
  
光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在本网上发布的文字、图片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所有作品,凡注明来源为:光明网、光明日报、中华读书报、文摘报、新京报、书摘、博览群书之一者,其版权均属于光明报业集团。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改编或其他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已经本网授权使用的作品,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相应来源。凡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其相关责任。
2、凡本网注明的来源不在上条声明范围内的作品,均为转载自其他媒体,或为网友投稿,其目的在于促进信息交流,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请在 30日内进行。联系电话:010-67078856或010-67078883
最新图片

                 
西班牙“番茄大战”          

                 
存放27年的戴安娜婚宴蛋糕          

                 
“黄金月饼”上市          

                 
贪吃狗熊做胃镜